就业问题问专家
今日14时~15时,本报将邀请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副处长白青山接听读者热线,如您有与创业就业相关的问题,请拨打本报热线0431-96618咨询。
长春市政府昨日发布《关于采取积极措施稳定就业局势促进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意见中57条“黄金新政”由20多个部门联合制定,涉及的人群范围是近年来最广泛的一次。(下就部分政策进行解读)
企业锦囊
四项保险费率降0.5个百分点
政策:经市、县(市)区帮扶困难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帮扶办”)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降低应缴纳的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四项社会保险费费率各0.5个百分点,降低期限暂定为自审批之日的下月起至2009年12月31日。
解读:单位缴纳这四项保险,均以上年度本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来确定。目前保险费费率的标准分别是:医疗7%,失业2%,生育0.7%,工伤保险分行业危险程度不同,分别为0.5%、1%、2%。降低0.5个百分点之后,医疗、失业、生育保险费率分别为:6.5%、1.5%、0.2%;工伤保险不同行业分别是0、0.5%、1.5%。也就是说,工伤保险中原费率最低的行业,包括银行、金融、保险、居民服务业、餐饮业、批发业、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文化艺术、城市公交等行业,企业将在期限内不需缴纳工伤保险。
对“4050”等职工给予岗位补贴
政策: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并承诺在本年度不裁减人员或经帮扶办认定,确需少量裁减人员的困难企业,对职工中“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长春市上年最低缴费基数计算,岗位补贴按长春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补贴期限暂定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最长不超过6个月。
解读:这些补贴,企业不能同时享受,只能享受其中一项。目前,社会保险上年最低缴费基数,是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如果缴费超过这个最低档,其余部分由企业自己缴纳。企业有多少符合条件的“4050”等人员,就可以享受多少补贴。长春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人每月305元。也就意味着,享受岗位补贴的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的“4050”等人员每人补贴305元。
招再就业人员年减税费4800元/人
各类企业(除广告、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限期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并给予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补贴。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多安置一名残疾人奖励2000元
政策: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福利企业,按企业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企业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实际工资可在所得税前据实并按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期限暂定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非福利企业用人单位,每超比例安置1名残疾人可一次性给予2000元鼓励。
解读:“100%加计扣除”,意为加倍扣除,如某社会福利企业安置一名残疾人,工资为每月1500元,则企业在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时,先在计税基数中扣除3000元,这样可以减少企业应缴税额。
新企业安置退伍士兵免3年营业税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人数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人数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中介免费介绍工作可申请补贴
各类职业中介机构按规定为求职者提供免费服务的,可申请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按每位符合免费服务条件的人员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计算,不得重复申请。补贴标准为:就业困难人员180元/人,其他人员90元/人。
创业锦囊
专项资金奖励项目提供人
政策:长春市财政从相关资金中每年安排不超过1000万元的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对创业成功率高、拉动就业明显的项目提供人,给予2万至10万元奖励;对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项目提供人,给予10万至20万元奖励。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解读:这是长春市首次设立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创业项目征集推介、创业启动补助、创业促就业网点购置等多个方面。
个体营业税起征点统一为5000元
政策:按期纳税个体经营者的营业税起征点统一调整到5000元。
解读:此前,长春市个体经营者的营业税起征点是5000元,外县(市)为3000元。统一后,对营业额5000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他有经营行为的个人,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退伍干个体免3年营业税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一次性发放失业保险金扶持创业
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创业人员,可将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作为自主创业的扶持资金。执行期限暂定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业培训补贴标准每人1000元
失业人员、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和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月220元/人,也可根据实际,适当上浮或下调补贴标准,调幅不超过30%;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对受训者在6个月没有实现就业或创业的,按最高不超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返乡农民工和农村力转移培训,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上限每年570元/人,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90元/人。
大学生锦囊
到农村工作户口可落在城市
农村开办的企业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在市区(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县城落户;对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其在入学前家庭所在市和现工作所在地县城落户。
农民工锦囊
农民工失业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为失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对在长春市稳定就业1年以上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管理范畴,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办理失业手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困难群体锦囊
低保户子女就业培训有三档补贴
城乡低保家庭适龄子女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按培训期限不同,分别给予每月330元、360元、400元培训补贴。
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子女,参加技校学习减免学费,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考入大中专院校,享受助残奖学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