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参保人员健康综合子账户的划拨,8月4日20时至5日12时,市社保中心对全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进行停机,社会保障卡暂停使用,参保人员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付。自今日起的正常工作日,参保人员可凭收费发票(包括诊察费)和社保卡到原就诊医疗机构冲正报销。
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除急诊外,原则上不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冲正报销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停机期间,各定点零售药店停止社保卡刷卡售药服务,参保人员在此期间用现金购药的费用不得报销。
据悉,登录网站或拨打咨询电话可以查询健康综合子账户相关情况。
作为我市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从本月起《厦门市医疗保险健康综合子账户管理试行办法》开始实施,健康综合子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自付医疗费、家庭成员中的直系亲属互助共济、预防接种、康复保健以及购买血压计等医疗器材、健康保险等,将大大拓展个人医疗账户的支付功能。
我市自1997年7月实施社会统筹和个人医疗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经过15年的发展,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账户积累规模较大。原来个人医疗账户的支付功能只限于支付本人医疗费、体检和购药,其积累性强、互济性弱,不能很好地发挥医疗保障作用。
通过建立健康综合子账户,将原来个人医疗账户单一的支付功能,扩大到可用于抵付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预防接种、购买医疗器材、家庭成员(父母、子女、配偶)之间互助共济、康复保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多种功能,有效释放了个人医疗账户的沉淀资金,提高了个人医疗账户的使用效率,这在我市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上是个重大创新。
健康综合子账户五功能
在定点医疗机构,参保职工看病就医,用健康综合子账户内的资金除可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等费用外,还可用于抵付个人自付比例、起付标准和起付标准以上,超过统筹基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等由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还可进行体检和预防接种。比如参保职工到三级医院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个人医疗账户支付完后,其个人承担的门诊起付标准(1844.16元),原来全部要用现金支付,现在可用健康综合子账户内的资金支付。
在定点零售药店,参保职工用健康综合子账户资金除按原来规定的可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外,还可购买居家必备的常用医疗器材,如体温计、血压计、血糖仪等。
在商业保险公司,参保职工可根据自身需要,使用健康综合子账户资金购买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商业健康保险险种。
在康复保健机构,参保职工可使用健康综合子账户资金在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机构进行健康管理、康复保健。具体开展的项目,经市人社部门认定后向社会公布。
在家庭成员之间,参保职工可用健康综合子账户实现家庭成员间的互助共济,为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子女、配偶支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健康综合子账户三来源
据了解,健康综合子账户资金来源为三部分:一是每月从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实际余额中划出购药、体检资金;二是每社保年度结转时个人医疗账户实际结余资金累计超过8000元的部分;三是健康综合子账户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法规规定的收入。
健康综合子账户实施后原未使用完的个人医疗账户购药、体检资金,也一并划入到健康综合子账户内。相信一旦开始全面实行,对于医保居民使用有着大大的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