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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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意外医疗保险金 | 实际支付医疗费用 | 被保险人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内接受治疗(包括门诊、急诊和住院),我们将按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每次意外伤害事故累计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不超过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 |
重症监护室医疗保险金 | 实际支付医疗费用-80元 | 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该意外伤害须入住重症监护室,于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期间,本公司将根据其在重症监护室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额外给付重症监护室医疗保险金,但每次意外伤害的最高给付,不超过保险单所载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