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讯,7月3日到10日之间,据菏泽市市长电话公开受理中心统计,医保方面的咨询数量占到了第三位。14日,菏泽市人社局医保处副主任田项楠携相关工作人员来到直播间现场接热线答疑解惑。期间共接到11个咨询电话,主要集中在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等方面。
14日,在热线接听现场,一位东明的市民咨询,他在当地参加的居民医疗保险,目前需要去济南做个手术,想了解是否可以报销。田项楠表示,可以报销,去济南之前需要在当地的医疗保险处办理备案手续,通过网上划拨,到时候出院即可领到报销钱款。
还有几位市民咨询的问题比较相似,他们想知道在定点医院的门诊看病拿药的花费是否也可以报销。对此医保处答复,如果不住院的话,不能参与报销。但是一些大型的门诊检查,比如CT、磁共振,还有特殊治疗如碎石等,可以报销部分费用。
其他咨询电话多是集中在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方面。田项楠解答,今年菏泽提高了居民大病保险最高补偿额度,及时对大病保险医疗费用进行补偿。各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保险公司合署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在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报销的同时,对大病保险医疗费用及时补偿。
另外不在目录内的药品花费不能报销。凡参保居民因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违法犯罪、打架斗殴、刑事肇事等所致外伤以及因自身故意(如:自杀、自伤、自残、醉酒、吸毒、服毒等)所致自身伤害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均不属于居民基本医疗报销范围。
据了解,参保居民报销由原来的20种大病,调整为按花费额度报销,基本部分封顶线由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大病保险封顶线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参保居民全年报销总额由32万元提高到45万元。一个年度里,居民个人负担超过1.2万元,还可以再享受大病的报销,其中报销比例与花费额度都有相对应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