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3年6月30日,兖州市实现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61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完成全年任务的54%,实现了开门红。
兖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处完善工作措施,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公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基金征缴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加强扩面征缴,深入企业宣传医疗保险政策,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电子屏幕等方式及时发布医疗保险新政策,企业负责人及劳动者参保意识明显增强,同时将灵活就业人员、困难企业职工和农民工、 五七工 、家属工等纳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二是及时做好清欠工作,抓住企业社保年检的有利时机,发挥社会保险稽查作用,深入企业做好宣传和检查,对拖欠社会保险的企业责令补缴,既增加了社会保险征缴收入,又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三是加强服务环境规范化建设,全体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文明用语,做到耐心、细致、热情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帮助解决群众遇到的各类问题,打造高阳窗口。
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整合,具有兖州区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00元。7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城镇“三无”人员、农村独女及双女户父母个人不缴费。在校学生不再通过学校缴费,要到居委会办理参(续)保手续。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务必参保。在医疗保险工作方面,该局把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采取政策宣传与保费征缴同步进行的方式,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村居开展工作,特别是充分利用外出务工人员春节返乡过年的时机,打亲情牌,算明白账,强化政策宣传,优化经办服务,提升征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