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桂林市医保中心获悉,为保证参保人选择定点医院的权利,简化操作流程,方便参保患者,从2014年起,对桂林市本级职工医保住院、特慢门诊定点医院年度选择方式进行调整,取消提前集中办理变更的方式,改为参保患者直接到定点医院住院(就诊)的方式确定医保定点医院。这样,既减少了参保单位的工作量,又减轻了经办机构年度改点柜台的压力。
住院定点医院年度选择不需提前确定,以参保人当年实际住院的前两家三级医院作为定点医院,从2014年起,职工医保住院三级定点医院年度选择方式调整为:参保人不再需要提前进行住院定点医院选择,以当年参保人实际住院的前两家三级医院作为参保人的住院定点医院。参保人员如有跨年度住院的,跨年度住院的定点医院将确定为参保人下年度的第一家住院定点医院。
桂林市中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不受选点限制,可作为全体参保人的定点医院,即市中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不计算在个人两家三级定点医院内。
特慢门诊三级定点医院年度变更方式取消提前集中办理,以患者当年首诊的三级医院作为定点医院
特慢专科疾病仍需按规定到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市福利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等)治疗。合并有其他特慢病种的,除专科医疗机构外,还可选择一家具有治疗该合并特慢病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