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讯:6月21日上午,榆林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与延安大学附属医院签订了《榆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定点医院服务协议》,这标志着榆林市与延安市实现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据了解,榆林市民在延安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范围为:纳入市级统筹范围内的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按规定在辖区内定点医院首诊就医需外出诊疗并办理了转诊登记的;纳入市级统筹范围内的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办理了异地安置手续的;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刷卡支付。未办理异地安置及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不纳入异地住院结算范围。
即日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持医保证、医保卡、身份证和转诊单等有效证件,经相关医院医保科审核后办理入院手续并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出院时在医院医保科直接进行费用审核结算,只需支付应由本人负担部分的费用。
同时,根据中省市关于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的要求,榆林市从2013年以来即着手开展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2013年11月在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搭建了省内异地就医结算信息平台,实现了与西安市20余个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遍布西安市区,满足了参保人员的就医需求。截至2015年底,榆林市市级统筹范围内参保职工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2752人次,报销支出医疗费用3841万元。
此次,榆林市与延安市实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后,有效解决了过去参保人员就医报费垫资和来回跑腿的问题,是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范围的进一步扩大,为下一步榆林市在周边地区开展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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