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就医费用结算改革终于取得新进展。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2016年将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长期在外工作后返回原籍并获得户籍的退休人员,主要涉及返城知青、支内、支边人员,大约有200万人,受益范围虽然不大,但对于异地就医费用结算而言,也算是从省内向跨省迈进了一步。
“多年来,卫计委和人社部一直都在推跨省结算这项工作,但由于受到信息平台对接、各地医保制度差异等各方面的制约因素影响,步履维艰。”1月29日,国家卫计委新闻宣传司司长毛群安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此次先从部分离退休人员开始的改革方向是对的;同时,也会扩大新农合的跨省医疗结算区域,并将其作为2015年的工作重点。
异地就医难题
对于患者而言,跨省就医一直是心中多年的痛。
“我只能在北京选择两家定点医院,看病的花销都是按照北京的价格水平,药费需要患者前期垫付,然后再拿着相关票据回到老家黑龙江按照当地的水平进行报销。”在北京帮女儿带孩子的游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她现在根本不敢生病,一些小毛病基本就靠扛,严重一些的病直接回老家看。
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显示,2013年,全国流动人口总量为2.45亿,占全国人口总量的18%,其中跨省流动人口约占7成。
“政府也一直希望患者可以进行异地就医,并且可以直接通过一张卡就可结算,但当前面临的难点不少,如:当地政策是否允许患者到外地看病;报销目录不同,也就是报销范围有差异;各地医疗服务的定价标准不同,报销比例存在较大差异;道德风险,也就是医生的用药是否合理,医保能否控费。”1月29日,清华大学社会政策研究所所长杨燕绥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即便以上问题都解决了,由于医疗服务的地方性特别强,目前尚不能进行全国统筹。
跨省就医步履维艰,跨省即时结算更是难上加难。
同样是异地就医,医疗费的报销问题却是大相径庭。比如,以山东为参照,同为异地人,患者A在山东某医院住院需要先垫付再回家乡报销,患者B却可以享受和当地患者一样“先看病后结算”的待遇,只需支付个人应该承担的部分。
两者的差异仅是因为患者B的家乡与当地这家医院实现了信息平台上的互联互通,住院费在医院就可即时报销。而据记者了解,就目前而言,跨省就医即时报销仅在少数试点的区域联网或点对点联网,且仅是选择一家医院进行试点,绝大部分跨省就医的患者依然只能选择回参保地报销。
医保支出压力
一边是难解的跨省就医难题,一边是有意吸引流动人口的城市,在此背景下,点对点之间的城市互联悄然兴起。
记者梳理资料发现,很多条件和标准相近的地区为了方便人员流动自发结盟,解决异地就医难题。
对此,杨燕绥认为这将是趋势,“东莞、珠海、上海和南京等地也有相似的案例,这些地区医疗服务定价、目录等方面相对接近,同时在医保控费能力相对较强的情况下,就可以小片联合,然后再进行大片联合,由点带面逐渐展开。”
“医保控费”是记者采访过程中听到强调最多的一个关键词,在几位受访人表述中,即便跨省就医、结算的所有软硬件条件都符合,唯独这一条无法实现的话,那整个改革也基本上不敢轻举妄动。
“目前,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每个城市负责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一旦进行异地即时结算,参保地则需向患者就医地支付医保基金;在此情况下,如果参保地没有医保控费能力的话,很难对支出情况进行把控,为此,很多地区只能采取相对消极的办法。也就是说,可以异地就医,但需要回本地报销,同时报销比例相对偏低。”杨燕绥强调,我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看上去不少,但大都是个人账户上的钱;因此,在医保控费能力不足的前提下,异地就医结算一旦在全国流动起来,医保基金则更岌岌可危,哪个地方的医保系统都受不了。
另外,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是,流动人口一般都是从经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各地医疗价格有较大差距,直接导致的结果便是就医成本的提高,一旦全面实现异地即时结算,或会增大参保地医保基金的压力。
记者采访获悉,为了提高医保控费能力,很多地方已经开始研制智能审核系统,该系统一旦可以实现各地联网,则可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医生处方等一系列的监控,从而保证报销程序的安全性。
据记者了解,2015年将基本实现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建立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明年,将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要实现跨省就医即时报销,首先需要以省为单位,统一筹资水平和报销政策,建立省级医保信息平台,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在此基础上,各省级平台再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连接,实现跨省就医即时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