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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启动最新试点工作:城镇医保省内异地就医可联网结算

2015-07-22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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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月3日起,贵州省城镇医保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试点工作,在省本级、贵阳市、黔南州、黔东南州和铜仁市正式启动。四个市(州)和省本级医保参保人员在四个市(州)之间跨区域就医的医疗费用,将从手工报销向联网即时结算(报销)转变。

8月30日,记者从贵州省城镇医保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试点启动视频会议上获悉,城镇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省本级、贵阳市、黔南州、黔东南州、铜仁市正式启动,试点启动后,4个市(州)之间跨区域就医的,医疗费用将从手工报销向联网即时结算报销转变。
 
今年以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相关政策,完善市场统筹制度、升级改造信息系统以及建立全省统一的药品、诊疗项目、一次性医用耗材数据库,为启动试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力争明年年底前将其他市(州)全部纳入,提前完成国家和省的“十二五”规划要求。
 
实施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后,凡持有全省统一发行的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原则上,普通门(急)诊和零售药店购药在所有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即可联网结算,但在试点之初,试点市(州)参保人员到贵阳市就医购药的,需在首批开通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的医院和药店进行。异地住院的,则需在各试点地区开通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进行,并按参保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自9月3日起,贵州省城镇医保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试点工作,在省本级、贵阳市、黔南州、黔东南州和铜仁市正式启动。四个市(州)和省本级医保参保人员在四个市(州)之间跨区域就医的医疗费用,将从手工报销向联网即时结算(报销)转变。
 
记者9月2日从贵州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获悉,实施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以后,凡持有全省统一发行的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原则上,普通门(急)诊和零售药店购药,在所有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即可联网结算。但在试点之初,试点市、州参保人员到贵阳市就医购药的,需在首批开通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的医院和药店进行。异地住院的,则需在各试点地区开通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进行,并按参保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的医院和药店名单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向社会公布。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范围和标准,仍按照参保地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纳入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分为两类:一是普通门(急)诊和药店购药,这类情况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只需要在开通了联网结算业务的医院、药店用社会保障卡支付即可。异地普通门(急)诊和药店购药只能在本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内联网结算,结算金额超过个人账户余额的,由个人现金支付。第二类是住院,适用于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学习工作和转诊转院人员。这类情况,参保人需要事先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手续,且在就医地公布的开通此项业务的医院就医,持社会保障卡结算。医保政策规定,住院的医疗费用分为两个部分,个人负担部分和统筹报销部分,异地就医参保人在结算时,只需向医院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现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与医院结算统筹报销部分。
 
据了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流动增多,贵州省异地就医人数明显增加,2012年全省城镇医保异地就医人员占所有就医人员的7%,发生的医疗费用占全部费用的16%。一些参保人员特别是长期异地居住、重大疾病转诊转院人员,跨市(州)就医需“垫支”医疗费用和“跑腿”报销,困难和问题突出。今年以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相关政策、完善市级统筹制度、升级改造信息系统以及建立全省统一的药品、诊疗项目、一次性医用耗材数据库,为启动试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此次试点工作,先从四个市(州)和省本级起步,探索积累经验,力争明年年底前将其他市(州)全部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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