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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改革医保支付制度

2015-07-221次浏览
小新客服
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医保支付制度的完善更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在我国建立医保制度十多年后的今天,医疗费用膨胀的问题已摆在我们面前,要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从改革、完善现行的医保支付制度入手,建立医保对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制约机制,建立与医疗机构的“风险分担机制”,约束医疗机构过度医疗,提高医保资源使用绩效。

记者昨日从人社部门获悉,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天津市将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加快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盖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天津市将制定医保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定点医疗机构,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推行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付费方式,控制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医保支付政策向基层倾斜,引导群众小病到基层就诊,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将符合资质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近期重点结合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配套实施预算管理、总额控制的结算方式改革,调动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的积极性。继续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险管理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药师)、参保人员的监管,规范就医诊疗行为。
医保支付制度包含了实施付费方式所需要的政策规定、外部环境、技术手段等系统安排,推行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不能简单地实施一种或几种付费方式,而要从根本入手,筑牢改革的根基,才能保证改革的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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