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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保局9月1日开始办理下一年医保缴费业务

2015-07-22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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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9日讯,今天上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消息,9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本市城镇居民可以办理2014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今年本市城镇居民参保涉及150余万人。参保可采取现金缴费或银行代扣缴费两种方式,首次参保的人员应先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学校或托幼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据介绍,此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与去年一样,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00元;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00元;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600元,残疾的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00元。此外,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等六类居民经资格验 审审验后可免费参保。
  北京人力社保局提醒,参保可采取现金缴费或银行代扣缴费两种方式,首次参保的人员应先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学校或托幼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提醒大家,2014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期是2013年9月1日至11月30日。2013年参保的150万城镇居民,应尽快办理参保手续,以免耽误2014年看病报销。
       参保可采取现金缴费或银行代扣缴费两种方式。凡参加了2013年城镇居民医保的,如选择现金缴费,只需带好身份证和相应费用,于11月30日前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学校或托幼机构一次性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选择银行代扣缴费的,只需在缴费期间存好费用,银行会自动扣款。如当月因银行卡余额不足扣款未成功的,9月将继续扣款,连续扣三个月,确保缴费成功。
        参保人员最晚应在11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金额。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借记卡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应在保证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多存1元钱,以保成功扣款。
        首次参保人员应先办登记手续,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学校或托幼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因故未办理或无法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提供《户口簿》中的本人页(如个人信息有变更,须提供变更页)复印件一份。登记手续办好后,居民可选择现金缴费或银行代扣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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