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办工作职责是什么?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医疗保险政策及规章制度,负责在我院就医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
2.针对上级有关医保政策的修订、医疗保险工作的不断改进完善,及时调整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3.对上级主管部门的医保文件,负责传达并组织实施,确保医保政策、制度的正确贯彻与严格落实。
4.负责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督导医院医保各项工作的贯彻实施,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院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5.做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离休干部的普通门诊、生育门诊、工伤门诊、大病门诊、住院的审核、结算工作,每月做好汇总、报表工作。
6.加强对全科工作人员医德医风教育、树立“以人为本”的办院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7.组织好全院医保指标的合理使用,有计划科学分配指标;减少人均住院费用过快增长,降低个人负担比例。
8.负责对定岗医师的医保政策培训,加强医务人员对医保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9.定期或不定期对医保定岗医师执行医保政策规定情况及医疗服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10.加强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建设,遵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执行医院有关医德医风管理规定,定期对本部门的医德医风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1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医保共济账户是指通过该医保账户功能,可以将个人医保历年账户余额转给家人使用,不少地区都开通了医保共济账户的功能。那么具体医保共济账户功能要怎么使用?一起来了解一下。
我们可以直接携带个人医保账户或社保卡之前前往当地的社保经办去办理医保共济账户手续即可,可以直接进行医保历年账户余额的划转。在转移时,只需要确认授权人电话号码和操作电话号码是一致的就可以办理。办理医保共济账户之后,家人就可以使用个人医保余额用来进行医保范围的开支了。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个人医保账户中应由个人承担的普通门诊、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医疗费这部分金额可以用于共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