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南京市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正式执行。
参保人员可登录“我的南京”APP,进入“我的南京”-“智慧人社”-“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待遇”菜单下选择“个人账户直系亲属转移”进行办理。
但此次南京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也有一定的限制,根据南京市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明确表示:
也就是说,如果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累计不超过4000元,或者父母、配偶、子女没有在南京市参加职工医保或基本医保保险,都是不可以共享个人账户余额的。
我们都知道医保可以报销的有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以及大病费用,但都有种种限制,如:
①门诊报销有一定的比例,想全部报销基本不可能;
②住院报销有起付线、封顶线,在这之间的费用才可以报销;
③医保目录内可按比例报销,医保目录外要自掏腰包,医保完全不报销;
④大病报销和医保的按比例报销、医保目录外自费同时存在......
所以,小新建议在医保的前提下,补充商业保险保障。商业保险可以克服医保的诸多不足,算得上是医保的最强辅助,且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保障,针对性强,性价比高,例如:
1、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医保范围内未报销部分,少数产品还可覆盖医保外用药,如安联住院宝,从而确保治疗费不愁。
2、重疾保险,一旦患上重大疾病,可以一次性获得保额赔付,赔付的金额可用于修养期间的医保费用缴纳、营养费、生活费用支出、子女的教育金等。
3、寿险和意外险,都可以在发生意外时留下一笔可观的钱,给家庭更多一份保障。
而且,用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也可以购买商业保险和部分常用医疗器械等。根据南京市相关文件的通知明确表示:
1、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原支付范围上有所扩大,可用于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部分“高血压、糖尿病”常用医疗器械、防疫用医疗器械及消毒产品。
2、并且,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为本人购买政府引导支持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年度使用限额与商业健康保险合并计算为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