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筹资今年达344元

2015-08-0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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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要求,2013年要建立城镇居民统筹大病医疗保险机制和新农合大病保险机制,筹资标准提高到340元,截至今年10月底,记者了解到,大理市2013年筹资标准已达到344元,城镇居民医疗待遇也得到提高。

据了解,2013年,学生儿童医保费合计322元,个人实缴80元,低保、重残的学生儿童医保费合计302元,个人实缴10元,成年非从业者医保合计386元,个人实缴120元,60岁以上低收入、低保、重残的成人医保费合计366元,个人实缴10元,除个人实缴部分外,其余大部分由财政补助。据悉,2013年城镇居民平均筹资标准已达到344元,相比2012年平均筹资标准307元,提高了37元。

此外,2013年在2012年基础上增加了儿童支气管哮喘、心肌梗塞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压极高危组等8种慢性病,最高报销限额为1000元;并将特殊病由6种调整到8种,分别为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精神分裂及双相情感障碍、癫痫症,按一次性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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