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2013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汇报,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诟病由来已久,一方面是城乡局面养老保险制度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有统计表明,城市和乡村之间在基本养老制度的水平上相差近33倍。如此巨大的差距可以说并非一朝一夕造成,而是从建国之后农业支持工业的必然结果。
另外一方面,随着现代化进程的进步,尤其是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加快,当农村和城市的分野渐渐消亡的时候,其基本养老制度竟然存在天然的鸿沟,这也是不可弥补的错误。所以,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可谓切中时弊。然而,对于城乡养老并轨到底应该如何解读仍旧是一门学问,任何过于高兴或者过于悲观的论调都是不可取的。
城乡养老并轨需要将现实的必要性厘清,即为何需要将城乡局面的养老制度进行并轨。这是顶层设计的宏观问题。在一个国家之内,原本就不能天然将居民进行分类,而由于中国天然存在的户籍制度,人们就天然存在着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分别。而这样的分别有着历史的因素,而这种历史的因素完全应该消弭掉,不能够将不合理的制度继续延续在今天的土地上。所以说,城乡居民养老制度的并轨无疑就是一种进步,尽管这种进步体现在一种先天的正确性上。而这样的先天正确性,无疑又是城乡养老必须合并的天然基础,因为只要是一国公民,本身就没有分别,都应该享受这个国家的福利政策,不能因为身份的特别就变得不同。
另外,尽管在顶层设计上有着天然的优势。但是,对于城乡养老的并轨也并非就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这不仅需要时间表,更是需要一种计划书。在时间表上,理应制定两种养老金并轨的具体时间顺序,而在计划书上更是应该将实现路径解析清楚。因为我们知道,在相差33倍的基础上,到底是采取平均值的方式,还是采取向一方倾斜的方式,这需要一个具体的计划安排。而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并轨之后养老基金筹集采取个人缴、集体助、政府补的方式,中央财政按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而在这样的充分考虑地区间差异之后,如何让补贴落实到位,而不是被中间截留更是一个具体而详尽的计划。
总而言之,城乡养老并轨的大方向是正确的,这是人们的一种普遍追求。不过,在这样的过程中,到底应该如何实现,到底应该如何消除人们,尤其是城镇居民对于养老制度的忧虑才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因为从现实看,农村的基本养老保险不过就是每个月55元的基准,而无论如何并轨,至少不会比这样的基准会高。而具体环节上,个人缴纳到底如何推进下去,如何避免政策成为少数人的利益,这才是城乡养老并轨的解读方式,不仅关系到宏观,更是注重微观。如此以来,才能不让好的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变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