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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养老由政府承担 更应关注精神层面的抚慰 

2013-07-04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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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唯一的子女不幸离世,这样的家庭被称为“失独家庭”。失独家庭的老人不但要继续承受丧子之孤苦,更面临着疾病、医疗、养老等一系列现实难题,能否解决好失独家庭养老问题,关系到能否成功应对老龄化难题以及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目标。文章提出了些应对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春节假期结束,有一些特殊的家庭却因为永远等不到子女回家而黯然神伤,他们被叫作“失独家庭”。民政部表示,失独老人将参照三无老人的标准,由政府来供养。

在春节这样一个以“回家”和“团圆”为主题的节日,关注那些“永远等不到子女回家”的“失独家庭”的人生境遇,无疑具有特殊重要的伦理价值。它不仅关乎 “失独家庭”自身具体如何养老的家庭生活伦理,更关乎我们整个社会如何帮助这些“失独家庭”摆脱老无所依困境、兑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家国伦理、行政伦理。这诚如国家计生委官员也曾指出的,“解决失独问题,考量着一个国家的文明”。

这种语境下,民政部强调“失独家庭由政府来供养”,当然理所当然、不言而喻。而且,应该看到,就目前我国“失独家庭”的供养现状来看,“政府供养”可以不断拓展强化的空间和潜力,也确实很大。如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失独者属于中低收入群体”,而政府的救助水平却并不高,即使加上退休金,“东部地区每人每月收入一般在2000元上下,西部地区不足或刚刚超过1000元”。

但是,更应清醒意识到,“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远不是一个简单的“由政府来供养”就能真正化解的。首先,“失独家庭”最匮乏也最迫切需要的养老问题,绝不仅仅是一个经济来源、金钱物质层面上的供养、养活问题,更主要是一个由“家庭残缺”导致的、情感精神层面上的敬养、抚慰问题,而这种敬养抚慰,显然又是作为组织机构的政府,很难真正直接有效提供和足以胜任的。

再者,还应看到,在经济方面,对于“失独家庭”,政府固然确实负有“供养”责任,但是作为并不直接创造财富的公共机构,政府本身又是“由纳税人供养”的。

所以,失独家庭的供养问题,归根结底其实还是一个社会代际供养问题,即仍须由整个社会的年轻一代来供养年老一代。而伴随着整个社会“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老年人口比重不断提高、年轻人口比重不断降低,供养压力势必不断增加。

有鉴于此,笔者以为,要想化解“失独家庭”养老困境、解决“谁来养、怎么养”问题,一句含混笼统的“由政府来供养”,远非真正完整的答案和出路。而完整的出路,首先,采取各种补救措施,想方设法让“失独家庭”重建家庭的完整性。比如,大幅放宽收养政策,为失独家庭收养子女开辟绿色通道、创造各种制度便利,打破“不允许收养成年人”的法律障碍,以便“失独家庭”能通过“收养”彻底摆脱“失独”的孤寂状态。

其二,为失独老人优先进入养老院提供各种政策优惠,乃至为失独家庭建立更具针对性专门养老院,完备各种养老设施,让失独家庭可以通过集体化的养老场所相互“取暖”。

其三,为失独家庭设计专门的养老医疗保险、慈善救助,确保他们疾病时的照料、临终时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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