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基本养老的个人账户在统筹层级上已经出现部分空账,这些个人账户资金本来应该实账积累,并用于缴费人自身的未来养老给付,实际上已经被当前的养老给付需求挪用。”5月8日在北京举办“基金服务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专题研讨会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洪磊作出上述表述。
洪磊表示,养老金制度是维系现代社会运转的基本制度之一,既是社会稳定的安全阀,也是经济增长的助推器。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发布,我国开始了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之路。二十六年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运作机制不断完善,覆盖面不断扩大,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中流砥柱,为深化国企改革、促进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但是,基本养老金替代阿率不断降低和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的挑战日益严峻,在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之外,构建以个人自主养老为基础的第三支柱对于完善我国养老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将为整个养老体系的重塑提供战略空间。
洪磊进一步表示,一般而言,第一支柱养老金的核心目标是为全体国民提供底线之上的基本保障,避免老无所养,其特点是保底和公平。为了达到保底和公平的效果,第一支柱养老金通常采取社会保障税等强制性缴费措施,通过不同程度的现收现付和账户统筹设计,实现相对公平的养老给付。这一制度设计突出公平优先,并且带有明显的风险保障特征,其缺陷也同样显著:缴费激励不足,个体理性选择都是少缴费、多受益;从全社会而言,均衡费率水平很难确定,费率过高会导致企业人力成本上升,利润率和竞争力下降,对就业市场也会产生挤出效应,削弱经济发展动力;费率过低会导致缴费不足,跨期上很难维持与工资增长水平相一致的养老待遇,甚至出现账户亏空,体系运转难以为继。
“目前,基本养老的个人账户在统筹层级上已经出现部分空账,这些个人账户资金本来应该实账积累,并用于缴费人自身的未来养老给付,实际上已经被当前的养老给付需求挪用。”他说,提高统筹层次也只能临时缓解统筹账户压力,除非通过公共财政转移支付或国有资产划转,否则,在当前的费率机制下,基本养老保险自身的可持续性已经成为问题,基本没有下调费率的空间。第二支柱中的企业年金属自愿性缴费,缴费负担仍以企业为主,自2004年设立至今,覆盖面仅有2300万人;职业年金受益对象为事业单位职工等特定群体,缴费来源最终仍依靠公共财政。目前,在单位+个人分担的缴费机制下,无论是强制性的第一支柱,还是自愿性的第二支柱,都无法对全体国民提供足够有效的养老保障。因此,从养老体系建设的角度看,设立与第一支柱功能互补的第三支柱意义重大。
洪磊还表示,从居民储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看,建设第三支柱养老金是改善家庭资产配置、推动经济长期增长的重要途径。在第三支柱养老金的制度设计中,应当最大程度地追求社会公平正义,让每个人都享有公平参与并获取最大受益的机会。
(赵学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