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民养老保险幅度上调

2012-02-14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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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引发通知,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并按月享受待遇人员养老金标准。

近日,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2011年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参保缴费人员养老金的通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并按月享受待遇人员养老金标准。

此次调整养老金的对象为: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照相关规定参保缴费,并按月享受养老待遇的人员。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并按月享受养老金的人员将享受普调,每人每月增加30元养老金。按相关规定参保缴费并按月享受养老金的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养老金。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参保缴费人员养老金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此项惠民政策将惠及全市2010年12月31日前已参保缴费并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 40余万名60周岁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全年预计发放1.9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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