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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推出“大富翁”保险

2011-05-03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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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大富翁”的客户从第一个保单年度末开始,即可领取等于基本保险金额20%的生存保险金,幸福生活年年享;同时在客户年满60周岁当年还可领取等于基本保险金额200%的祝寿保险金,晚年生活乐无忧。  双安心:寓意增值安心与本金安心。生存保险金与祝寿保险...

阳光人寿即将推出一款具有典型“催富”特点的产品,凡购买该产品的客户,不仅能让自己成为“大富翁”,更能让自己的子女成为名副其实的“富二代”。

  以一个0岁婴儿为例,其父母只需在其成长的前10年每年投入11.3万元,此后便可保证孩子终生富贵,如果该婴儿健康生存至80周岁,按中档红利水平假设测算,合同满期时,终身享受的保单生存总利益可达1346万元。

  据阳光人寿副总裁兼首席精算师陈兵介绍,这款产品的正式名称叫做“阳光人寿大富翁两全保险(分红型)”。该产品面向出生满30天-55周岁的人群,提供3年、5年、10年3种交费方式,主打保险理财。客户短线投入,即可获得长线回报,并且能充分满足本金安全、稳健增值的理财需求,轻轻松松实现财务自由。最后,他用一句话对“大富翁”作点评:“大富翁”不是教你赚多少钱,而是帮你如何留住这些钱,如果留不住钱,那赚钱又是为什么呢?

  “大富翁”产品特色可归纳为“双收益、双安心、双恒久”9个字。

  双收益:寓意年年收益与祝寿收益。选择“大富翁”的客户从第一个保单年度末开始,即可领取等于基本保险金额20%的生存保险金,幸福生活年年享;同时在客户年满60周岁当年还可领取等于基本保险金额200%的祝寿保险金,晚年生活乐无忧。

  双安心:寓意增值安心与本金安心。生存保险金与祝寿保险金客户有需要可随时领取,如果暂时不需要领取,则可以保留在阳光人寿,每年享受复利计息,财富稳健增值;当客户年满80周岁时保险合同满期,一次性返还所交保费,本金安全无忧。

  双恒久:寓意领取恒久与分红恒久。每年20%生存保险金领取直至80周岁,选择越早,获利越久。同时根据分红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阳光人寿将每年确定红利分配方案,选择“大富翁”的客户可享受不低于当年度红利分配额度70%的保单分红,共享阳光人寿经营成果。

  同时“大富翁”还具备保单贷款功能,为客户提供流动资金,缓解燃眉之急,而通过与附加定期寿、附加意外等附加产品的组合,在满足客户理财需求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阳光人寿隶属于全国七大保险集团之一的阳光保险集团。2009年,该集团全年保费收入突破100亿元,阳光人寿全年总保费突破40亿元大关,其中期交标保累计突破9亿元,再次缔造同期开业公司首年期交保费纪录,新单期交保费市场排名跻身全国前10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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