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以及保监会《关于保险业进一步参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要求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和开展农业保险,进行农险产品的开发和推广,不断发挥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能作用。阳光产险积极探讨和落实党中央及保监会的文件要求,对农险进行了有益尝试,并取得了突出成效。
日前,云南省政府招标公告显示,阳光产险云南省分公司成功中标云南省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试点项目,云南省政府将授权阳光产险云南省分公司独家承保全省五个试点地区,共计1.28亿亩的森林火灾保险。
阳光产险大胆参与政策性农险竞标,体现了阳光保险领导层的战略眼光,也展现了阳光产险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阳光产险云南省分公司表示,要将此项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办实、办好,向党委政府和广大农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