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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学生参保可自选方案

2012-05-26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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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宁波已经将大、中、小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学生可自愿参加,自行选择保险方案。其中,共有三套学平险方案。学生加入医保只是一个基本保障,还需要社保的有力补充即商业保险的加入。这样才能为学生带来全面的保障。

据了解,今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宁波市区(包括鄞州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和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大、中、小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学生可自愿参加针对学生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根据今年的学生保险业务明确了三种具体承保形式,学生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选择。

这三套方案是:2008款学平险方案A为每人80元一年,其中保险金额为意外伤害身故与残疾5万元,疾病身故及因病全残2万元,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2万元,基本医疗费用补充1.8万元,高额费用补充18万元。2008款学平险方案B为50元一年,保险金额为意外伤害身故与残疾5万元,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1万元,高额费用补充18万元。第三套方案是对于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将按照宁波市学平险统一条款(06版)进行承保。

“总体而言,学生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学生及其家庭的保障还远远不够。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只是对学生因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适当的基本支付补助,没有提供如意外门诊医疗、意外死亡、意外伤残、疾病死亡等保险责任的保障,作为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保险公司能更好、更全面地为学生及其家庭提供比较完善的人身及医疗保障,特别是意外门诊医疗、意外死亡、意外伤残、疾病死亡等保险责任的保障。”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对幼儿园就读幼儿继续按照宁波市学平险统一条款(06版)进行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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