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透露的消息,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十部门日前共同发布了《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指导意见明确了到2025年的目标,即产业转移政策环境将进一步完善,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产业转移能力将显著提升,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将得到充分发挥,立足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的优势将显著增强,制造业布局将进一步优化,区域协同性将显著增强。
为推动产业国内梯度转移,《意见》明确指出,将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重点向中西部劳动力资源丰富、区位交通便利的地区转移。同时,促进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等创新要素丰富、产业基础雄厚的地区转移。
此外,《意见》还提出,在满足产业、能源、碳排放等政策条件的前提下,支持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以及环保、能效、安全生产等标准要求的高耗能行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聚。同时,引导软件开发、信息服务、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转移,鼓励有意向的优质企业带动关联产业有序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转移。同时,坚决执行产能置换政策,切实遏制“两高”项目的盲目发展。
针对各地发挥比较优势来承接产业转移,《意见》提出,西部地区将有序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重点建设国家重要的能源化工、资源精深加工、新材料、轻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绿色食品基地,同时发展区域性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东北地区将加快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特别是高端装备和航空领域,深化与东部地区的合作,拓展产业转移的新空间。中部地区将积极承接新兴产业布局和转移,建设内陆地区的开放高地,着力打造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和高技术产业基地。东部地区将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加快培育世界先进制造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