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本市户籍婴儿
二、办理条件
1、办理条件:
(1)本市户籍婴儿出生次月起3个月内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允许其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期限由新生儿出生前一个月至办理补缴之月,补缴月数最多不超过五个月;(科普:缴补是什么?是宝宝出生三个月,购买医保就要补交一定的费用,就可以报销宝宝出生时候在医院的费用。例如:你宝宝现在四个月大,现在买医保就不用再缴补任何费用了,因为已经错多了缴补的黄金时间,宝宝出生时候在医院的费用不作报销)
(2)村集体的新生儿:每月1日至25日受理;
(3)城镇居民的新生儿:每月1日至18日受理。
2、不予办理的情形:
(1)非本市户籍婴儿;
(2)出生后超过3个月未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
三、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村集体)新生儿补缴
(1)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复印户号首页和新生儿所在页);
(2)代办人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3)《出生医学证明》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2、本市户籍(居民)新生儿补缴
(1)代办人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户主身份证、户主存折正本及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四、窗口办理流程
1、已入户的村集体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申请补缴
(1)村集体于每月25日前到所属辖区人社分局申办业务;
(2)人社分局进行资料审核;
(3)村集体于次月到地税部门申报缴费。
2、已入户的城镇居民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申请补缴
(1)家庭户主于每月18日前到所属辖区人社分局申办业务(东区和石岐区户籍可到所属社区居委);
(2)人社分局进行资料审核;
五、网上办理流程
1、办事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网上办事”栏目。
2、办事人根据实际情况,从“个人办事”、“企业办事”、“部门服务”中查找自己所要办理的服务事项。
3、办事人找到自己所要办理的服务事项以后,点击服务事项名称可查看该事项办事指南,点击“在线申办”则进行申请。
4“在线申办”主要涵盖以下四个申报流程,依次是条件自检、表单提交、附件上传、完成申请。
条件自检:主要是申办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及自检办理该业务,所需要满足的条件和材料是否已符合。申办人需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实,避免由于条件不符或材料不齐等,导致该业务不能办理。
表单提交:主要是申办人填写所要申办业务的一些相关情况信息,以便业务工作人员可以进行预审核。
上传附件:对于有要求需要上传附件的服务事项,申办人应提交真实有效的附件,以便业务工作人员进行核对,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完成申请:申办人完成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业务流水号并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申办人。
进度查询:申办人输入业务流水号可对申办业务进行进度查询。
六、部门审批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无;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