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参保,户口上的一个都不能少
“我家孩子要到社区去上城镇居民医保,可是社区却以家里的其他人没有上医保为由,不让孩子上保险,这样合理吗?”昨日,市区泉秀街道华丰社区的张小姐拨通22505555提出疑问。据了解,目前正是城镇居民医保投保高峰期,有不少市民都遇到了类似问题。
“我家一共是5口人,除了我在单位办了城镇职工医保外,其他人都没有上医保。”张小姐说。张小姐所说的情况为什么会这样呢?记者联系了她所在社区的劳动保障员小郑。原来,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社区内的非从业城镇居民要以户为单位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也就是说,居民有选择参保的权利,但要参加医保的话,一本户口簿里的每个人都要参加三种医保中的任意一种。
普通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人每年每人缴纳150元,政府补助150元;未成年人每年每人个人缴纳40元,政府补助80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居民新参保或续保的申报缴费期为每年的10月10日至12月10日,每年受理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