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网()8月31日讯:2015年合肥市扩大新农合大病保险范围,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县(市)全覆盖,新农合大病病人同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昨天,记者从合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中了解到,不含大病保险补偿及按病种付费重大疾病定额补偿,新农合参合患者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提高至20万元以上。
合肥市卫生局介绍,今年继续保持参合农民都能在本乡(镇)卫生院和就近的村卫生室获得门诊费用报销,单次门诊的可补偿费用补偿比例提高到50%左右,单次补偿额度适当封顶。
对于参合农民的住院费用,各县(市)区域内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金住院费用总额预算管理,推动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把省、市级医院常见病实行按病种付费,并鼓励将基金支出多、监管难度大、以物理康复治疗为主的病种优先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在此基础上,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和医疗机构范围,逐步提高按病种付费出院病例占参合住院患者的比例。
2015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覆盖全市所有统筹地区,并在新农合基金可承受前提下,逐步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合肥各县(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2万元,分段报销比例提高为45%~85%。大病患者单次住院合规可补偿费用达到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原则上应在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办理大病保险即时结报,实行新农合补偿与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服务。不含大病保险补偿及按病种付费重大疾病定额补偿,新农合参合患者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还提高至2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