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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医疗改革 百姓小病不挤大医院

2015-07-24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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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全民医保制度框架已经初步形成,保障水平大幅提升。除了城镇职工、居民参保人员、新农合参保人员外,关闭破产和国有困难企业退休职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参加、大学生和失业人员都根据相关政策参保。2011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就已经分别达到81.78%、70.52%和72.98%。

在昆明,到大医院看小病的患者渐渐少了,患感冒、咳嗽的病人纷纷走进社区医院。数据显示:2011年,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人次就达到111802501人次,比2008年增加了24.33%。
  本周,即将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拟对云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专题询问,这是继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就云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后,第二次通过专题询问的方式开展监督工作。
  医保给了患者“底气”
  2011年11月,永胜县程海镇海腰行政村村民贺珍喜患病在县医院住院治疗,住院费用花了11000多元,出院时新农合报销8000多元,民政医疗救助补助1000多元,自己只支付2000多元。
  目前,云南省全民医保制度框架已经初步形成,保障水平大幅提升。除了城镇职工、居民参保人员、新农合参保人员外,关闭破产和国有困难企业退休职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参加、大学生和失业人员都根据相关政策参保。2011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就已经分别达到81.78%、70.52%和72.98%。
  与此同时,楚雄州率先开展起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商业保险,基本险与大病险的组合让老百姓小病不愁、大病不忧。目前,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已在全省逐步开展,除玉溪外的15个州市实施了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除迪庆藏族自治州外的15个州市已开展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楚雄州、红河州的6个县及昆明市宜良县开展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试点。另外,还在14个县(市、区)开展了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试点,在昭通市开展了民政救助群体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试点。
  药价诊疗费都有下降
  为了降低药价,改变以药养医的情况,云南省启动实施了覆盖全省的基本药物制度,并结合云南实际,分两批遴选了166个省补充药品品种。同时,为了加强对基本药物市场价格和供求变化情况的监测工作,从2012年2月起,基本药物价格监测范围覆盖全省。凡是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和省补充药品全部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新农合目录,对基本药品和非基本药品进行分类管理,基本药物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10%以上。
  宣威市在国内首度尝试了在县一级的医疗机构实行三次竞价、统一配送的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宣威模式”,经不断完善后,逐步在全省推广。如今,云南省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非营利性的、全省统一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降了药价后,2011年底全省129个县全部启动实施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同年12月底,全省129个县全部实行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以及专项补助,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的普通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9元;参保参合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由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基金支付6.5元,个人支付2.5元。通过落实政府补助和设立一般诊疗费,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保证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进实施。
  小病进社区成了就医习惯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瑶区乡卫生院,2009年以前业务用房陈旧,医疗设备简陋,院内门可落雀,卫生院运转依靠卖药支撑,职工月平均工资800元左右,医务人员留不住,患者不管大病、小病都要颠簸几小时跑到几十公里外的县城就医。医改后,政府加大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的投入,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明显改善,医疗设备不断完善,配备了B超、心电图机、放射、检验设备、监护设备,同时州、县级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使卫生院服务能力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现在,大部分病人都愿选择在卫生院就医,门诊、住院病人较往年增加了3倍多,缓解了当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为了引导患者小病进社区的就医习惯,2009年至2011年,各级财政共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经费67.44亿元,通过改善就医环境,添置就诊设备等不断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基本上实现了每个县有一所县级医院、一所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有关要求。与此同时,云南省启动了多项基层医生培养计划,并实施国家西部地区免费医学教育项目。2009年至2011年,3年里为乡镇卫生院招聘了执业医师130名,服务期限5年,并落实每名受聘执业医师每年3万元的补助政策,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同时,不断派出医疗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
  多种便民服务模式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推广开来。截至2012年1月底,全省有67.65%的乡镇卫生院开展巡回医疗服务,9.3%的市辖区在城市社区推行全科医生团队、责任医生、家庭签约医生制度和推行社区全科医生团队、家庭签约医生制度。
  医改实施以来,随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条件的改善和服务能力的提高,业务量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2011年,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人次为111802501人次,比2008年增加了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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