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召开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启动会,正式启动卫生系统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并将深化医改内容纳入绩效管理。作为自治区的试点厅局,内蒙古卫生厅将医改任务目标层层分解为各部门工作指标。各部门和从业人员,根据自身使命和职责确定具体绩效指标,做到了人人头上有指标,项项工作求绩效,并将绩效考核一个环节的管理扩展到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评价、绩效反馈、绩效改进5个环节。其中,绩效管理中满意度测评占到总分的30%,基层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也作为重要内容列入绩效管理内容。内蒙古卫生厅对滞后工作采取“第一次提醒,第二次督查,第三次公示”的办法推动,并将结果记入绩效评价结果。任务完成不力、工作不落实的,对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存在违规决策、执行不力、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等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事项问责,确保医改各项任务稳步推进。
据了解,内蒙古卫生厅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将持续3年,共分为3个阶段,到2015年,绩效管理将在卫生系统全面推广,各类财政投入项目全部开展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