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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在11市开展 大病保险基金已补偿10142人次

2015-07-30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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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当地人们加强医疗保障,近期河南省开展了大病保险试点工作。本次试点工作主要是在11个市开展。并通过招标选定承办商业保险机构,及时与中标商业保险机构签订服务协议。首批试点按15元/年的标准为每个参合农民从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农民个人不需额外缴纳保费。截至目前,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已补偿10142人次,补偿资金3081.34万元。
为了给当地人们加强医疗保障,近期河南省开展了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目前主要试点的是11各地区,分别为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焦作、濮阳、许昌、南阳、商丘、周口和驻马店。

新增试点地区要通过招标选定承办商业保险机构,及时与中标商业保险机构签订服务协议,2014年3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和报销程序启动,报销时间应与新农合运行年度一致。信阳、漯河、三门峡、济源、开封等5个尚未开展试点的地区,要加强对基金运行情况的监测评价,提前预留并积极争取新农合大病保险所需资金,确保2015年全省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全覆盖。

河南省4月1日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郑州、新乡作为首批试点,按15元/年的标准为每个参合农民从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农民个人不需额外缴纳保费。截至目前,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已补偿10142人次,补偿资金3081.34万元。

河南省采取的大病保险试点也算是初显了成效,为大病保险制度在全省的开展奠定了好的基础。同时也保障了人们的利益,提高了生活保障,增强家庭抵抗风险的能力,对于医改工作的落实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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