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2014年,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新农合农猎民个人参合费用由每人每年60元提高至70元,各级政府补助资金由每人每年280元提高至320元。
根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要求,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局积极与民政、计生两部门协调资助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独女户、双女结扎户、鄂伦春族猎(居)民参合费用事项,达成共识后,卫生局将2014年新农合参合缴费计划上报旗政府。旗政府办公室于2013年10月20日印发《2014年鄂伦春自治旗新型农村猎区合 作医疗缴费工作方案》,在全旗范围开始下一年度参合缴费工作。在精心组织、宣传动员下,截至2013年12月25日,全旗今年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到 52843人,较上年增加1272人,参合率达到99%。
依法对医疗机构实行监督管理,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拟定医疗机构的管理办法和服务标准,组织实施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受理医疗事故处理工作。监督管理血站等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的质量。对全旗个体医、乡村医生社会医疗机构行使管理监督。研究拟定中蒙医事业发展规划,依法对中、蒙医疗机构实行全行业监督管理,对中、蒙医务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进行监督。研究制定农村猎区卫生发展 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指导监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及相关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