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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将扩大到所有省辖市

2015-08-02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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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主要工作安排》,全面开展医疗制度完善和推进的工作,2014年,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将扩大到所有省辖市。

记者近日获悉,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主要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安排》),从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推动社会办医、扎实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统筹推进相关改革工作等6个方面,出台31条具体举措。

根据《安排》,2014年河南将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基本医保参保(合)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320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2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70%以上和75%左右,进一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

今年,河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将扩大到所有省辖市,规范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并做好儿童白血病等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险过渡工作。

按照部署,河南省今年还将推进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调整,各省辖市、县(市)启动本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编制工作,将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统一纳入规划,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

根据《安排》,河南省将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因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合理收入的8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20%由各级财政予以补偿;财政负担部分由省、省辖市、县(市)财政按4∶2∶4的比例承担,其中,省直管县(市)由省财政和省直管县(市)财政按6∶4的比例承担。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中称,2014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扩大到所有省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基本建立,全民医保覆盖面超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深化,县乡村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市达到1300多个。

河南省深切贯彻和落实的我国医改政策,将大病保险的覆盖范围进一步的扩大,解决城乡居民大病报销的需求,是真正惠及老百姓的改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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