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计委严查新农合资金管理问题

2015-08-23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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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些问题较为简单的医疗机构限定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由与其相同级别的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整改过程,并向省级汇报整改进程,省级在了解整改情况后再向省合医办出具整改的相应报告,由省合医办进行审核。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今年的2月份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约谈了十几家在新农合实施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医保医疗机构。

贵州省从2014年便开始了对相关的省、市、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走访工作,去年全年共检查了将近40家医疗机构,走访参保群众300多人。此次被约谈的分别为:长顺县、罗甸县、道真自治县新农合经办管理机构;解放军第四十四医院、武警贵州总队医院、贵阳医学院附属南华医院、长顺县人民医院、道真自治县人民医院、兴仁县人民医院、台江中西医结合医院、天柱仁康医院、罗甸博爱医院、长顺现代民族医院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约谈会指出,我省县级新农合经办管理机构部分存在新农合经办机构人力不足、基金财务管理不规范、新农合资金报销审核不严格、对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及监督管理不到位、新农合信息系统内数据质量不高、政策方案执行不到位等情况,造成定点医疗机构存在不同程度的新农合管理、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服务价格等方面的问题。

此外,当前我省新农合资金管理存在的情况表明,有的定点医疗机构把新农合资金当“唐僧肉”,把老百姓的保命钱、救命钱当摇钱树,置医疗工作者基本职业道德操守于不顾,置社会的良心道德底线于不顾。

对此,会议要求,对督查的全部检查单位所有涉及违规资金要清理追缴;对存在重点问题的县级新农合经办管理机构、有关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在两个月内限期整改;对于那些问题较为简单的医疗机构限定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由与其相同级别的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整改过程,并向省级汇报整改进程,省级在了解整改情况后再向省合医办出具整改的相应报告,由省合医办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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