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升级,检察机关揭露餐饮店乱收餐具费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专项监督,揭示了部分餐饮店乱收取餐具费的违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检察机关调查发现,某些餐馆未告知消费者可选择免费餐具,反而强制收费;还有烤鱼店未明示餐具收费项目,实行每位1元的餐具费。这些行为触碰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消费选择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规范餐饮行业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辽中区人民检察院已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该机构要求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及乱收餐具费的餐饮店,加强食品安全经营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治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收费行为,促进规范餐饮经营者的收费行为。
在接受采访时,经办检察官表示,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应在显著位置明码标价,让消费者自主选择。餐饮业经营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是法定义务和附随义务,但应在事先告知消费者并允许其选择是否收取费用。
此次监督行动旨在呼吁餐饮行业经营者遵守法规,提升服务质量,尊重消费者权益,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消费者也应增强维权意识,勇于维护自身权益,共同构建和谐的消费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