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了爱车之后,一定会为它上保险。这时候,你也许会听到车险销售人员或4S店工作人员向你推荐“全险”。不少车主会认为,购买了全险,就等于任何出险都能获得理赔,这种理解其实是错误的。记者通过网络查阅部分资料看到,全险并不应对全部风险,事实上,有些风险并不在承保之列。当出现了这些情况,保险公司也是不理赔的。换言之,投保人不应该从词义上去揣摩全险的范围,而应详细阅读保单内的条文,明确所购买保险的承保范围。
据介绍,在保险行业内其实并没有“全险”这一车险产品,只是险企在销售时,会将车辆基本所需的各个险种打包在一起推荐销售。一般来说,大众约定俗成的全险指的是包含了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的车险。从市场来看,各保险公司“全险”包括的具体险种也不一样,包含的险种数量也不尽相同。比如,记者接到某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推介的“全险”包括4种基本险和3种附加险,而另一家公司的所谓“全险”包含5种险种,也是基本险和附加险的组合。
业内人士介绍,假设一个消费者把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以及附加的车辆自燃险、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所有的车险险种都买全了,也并不是出险就能获得理赔。而具体能否获赔,主要看事故是否属于每个险种的免责条款。打个比方来说,假如有车主投保了盗抢险,但如果是车内物品被盗,就不属于理赔范围,因为盗抢险只承保全车被盗;又如涉水损失险保障的是车辆在涉水行驶时,导致发动机进水而产生的发动机修理费,但不包括在已经熄火的情况下,车主强行在水中启动发动机而造成的损失;另外,玻璃单独破碎险只保障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的本车玻璃的单独破碎,如果是车灯、车镜玻璃破碎就不属于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