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合作建房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份数
备注
1
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原件
1
对于已婚者,须夫妻双方共同提供,对于有房屋共有权人的,共有权人须夫妻双方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复印
复印件
4
2
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原件
1
对于已婚者,须夫妻双方共同提供,对于有房屋共有权人的,共有权人须夫妻双方提供
复印件
3
3
暂住证或有效居住证明
原件
1
非北京市户口提供
复印件
3
4
有效婚姻关系证明
原件
1
已婚者、离异者提供
复印件
4
5
离退休证明
原件
1
离退休职工提供
复印件
2
6
收入证明
原件
2
离退休职工提供
7
购房首付款发票(收据)
原件
1
复印件
3
8
购房合同(正本)
原件
1
复印件
4
其中1份个人留存
9
集资合作建房方案
复印件
2
10
集资合作建房方案批复
复印件
2
11
房改办确认的集资合作人员名单
复印件
2
1个项目须有1份原件在贷款中心备案
12
首付款在指定专户存储证明
复印件
2
13
大专(含)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自有产权住房证明、租赁公有住房证明
原件
1
根据信用评估申请人实际情况提供
14
贷款还清证明
原件
1
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是否已办理公积金贷款或政策性贴息情况进行认定的提供,复印件贷款中心留存
复印件
1
15
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别说明:
1、审核原件后将原件退还给借款人
2、提交的资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
3、对于有代理机构代理须提供代办授权书(原件)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