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网07月13日讯,2017江苏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解读。好消息!7月11日下午,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江苏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同志就今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进行了解读。本次调整,惠及全省780多万退休人员,其中企业退休人员680多万人。
今年将实现两类人员调整办法的完全统一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江苏将继续同步统筹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也是江苏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第13连调。江苏省调整工作将在7月底前落实到位。
根据国家要求,今年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完全统一。这是继去年首次实施两类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统筹调整之后,在推进两类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也进一步夯实了建立和完善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的基础。
当前经济发展已步入了中高速发展的“新常态”,近几年,GDP增速、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都呈下降趋势。今年国家依然决定按照5.5%的比例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心。
调整办法总体框架不变但实行缴费年限分档挂钩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方案,今年江苏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采取年限分档挂钩。
固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8元。这一调整标准是在去年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调整总水平下降幅度进行了同比下调。这部分体现了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并对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和比例提供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不再采取全部缴费年限统一标准的办法,改为按照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分段进行挂钩。具体办法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
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这一调整更好地体现了长缴多得,按照这一办法,缴费年限越长、25年以上部分越多的退休人员,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就越多。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挂钩,这也是在去年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调整水平下降幅度进行了同比下调。这一调整标准是在去年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调整总水平下降幅度进行了同比下调。这部分体现了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并对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和比例提供一定保证。这一调整更好地体现了长缴多得,按照这一办法,缴费年限越长、25年以上部分越多的退休人员,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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