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放新格局下的外商投资法实施对中国经济的重要意义

2020-01-0944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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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作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决策部署中,改善投资环境备受外界关注

在中国作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决策部署中,改善投资环境备受外界关注。自2020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彰显了中国支持和拥护全球化,持续推进对外开放、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的坚定决心。这一举措为推动我国实施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确立了对外商投资采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提高外商投资政策透明度、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加强外商投资服务、依法依规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等一系列制度。这突出了中国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外商投资的主基调,坚持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的定位,以及坚持内外资一致原则。《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正式实施具有里程碑意义,是党中央扩大开放、促进外商投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改革开放40余年来,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得益于关税减让和各种优惠措施,促进了商品和资本自由流动,更好地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面对更加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与环境,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需要从数量型开放向质量型开放升级的转变。制度型开放的核心在于实现国内法律和规则制度与国际通行惯例和规则体系的有效对接与一致,重点在于市场准入、许可制度、产业政策、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竞争中性原则、维护自由贸易秩序等方面。

中国要在全方位对外开放进程中化危为机、砥砺前行,主动借鉴和对标国际先进经验,提升和完善经贸规则、标准等制度环境,使之更加市场化、法治化、规范化、国际化、更具前瞻性。规则等制度型开放既包括中国与国际开放制度的对接,也包括中国对国际开放制度的积极影响。中国积极参与WTO改革与其他双边以及区域谈判,将深刻影响中国与世界的开放格局,推动完善国际经贸规则,与国际社会共同构建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与投资规则体系。同时,在区域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中发挥更多引领作用,构建更适应参与方实际发展水平和未来发展趋势的规则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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