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进一步利用外资工作实施意见》,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开放

2020-10-2337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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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政府发布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振投资信心,稳定和扩大我省利用外资规模,推动形成全方位高水平开放新格局

近日,陕西省政府发布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振投资信心,稳定和扩大我省利用外资规模,推动形成全方位高水平开放新格局。该《实施意见》共提出了29条具体措施,主要涉及持续深化对外开放、加大投资促进力度、深化投资便利化改革、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四个方面。

在对外开放方面,该《实施意见》明确表示,内外资汽车制造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将享受同等市场准入待遇。同时,外商独资建筑企业在我省承揽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不受投资比例限制,为吸引更多外资进入陕西建设市场创造了更加开放的环境。此外,鼓励外资机构进入我省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外国银行可同时设立外商独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或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为外资银行在我省的发展提供了更多选择。

在投资便利化改革方面,陕西省要求积极开展金融政策试点,优化外债管理模式,并全面执行便利的移民出入境政策措施,以提高外国人来陕工作的便利度。同时,为优化外资项目用地审批程序,提升投资环境。

为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陕西省将建立全省外商投资投诉协调受理机制,强化监管政策执行规范性,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落实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国家标准化工作要求,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全方位回应企业诉求,以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投资环境。

总的来看,陕西省出台的《进一步利用外资工作实施意见》旨在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开放,吸引更多外资进入陕西,促进经济发展,为陕西经济注入新活力,进一步融入国际经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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