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是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15个国家签订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被认为是亚太地区规模最大、最重要的自由贸易协定。
RCEP共有20个章节,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自然人临时移动等四个方面的市场开放。在货物贸易方面,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这将显著降低区域内贸易成本,提升本地区产品竞争力,并使RCEP自贸区有望在较短时间内实现所有货物贸易的自由化承诺。
在服务贸易方面,RCEP成员国承诺逐步开放服务市场,15个成员国均作出了高于各自之前自贸协定水平的开放承诺,包括扩大对服务贸易和跨国投资的准入。特别是中方的服务贸易开放承诺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涵盖了多个新领域,如研发、管理咨询、制造业相关服务等。
就投资方面而言,RCEP各成员国采用负面清单方式对非服务业领域投资作出较高水平开放承诺,提高了各方政策透明度。中国在投资负面清单方面反映了国内改革的最新进展,首次在自贸协定中以负面清单形式对投资领域进行承诺,有助于完善国内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在自然人移动方面,RCEP各方承诺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公司内部流动人员、合同服务提供者、随行配偶及家属等商业人员提供签证便利和居留期限。与以往协定相比,RCEP的自然人移动条款将适用范围扩展至更多可能跨境流动的自然人类别,体现了各成员国在自贸协定实践中的承诺水平提升。
总的来说,RCEP通过促进区域内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自然人流动的自由化,有望进一步推动亚太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和贸易便利化,为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和合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