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瑞泰欣康保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免责情况?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确诊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或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5)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7)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确诊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保单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确诊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保单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确诊合同所定义的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的,合同继续有效。
二、瑞泰欣康保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怎样支付保险费?
1、保险费的交纳
保险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进行约定约定,并在保单中载明。 分期交纳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在每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2、宽限期
分期交纳保险费的,投保人交纳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投保人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投保人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纳保险费,则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以上就是今天关于瑞泰欣康保定期重大疾病保险的免责情况和怎样支付保险费的相关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