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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男朋友买保险,却被拒绝理赔?要想买保险还得先结婚?

2021-04-12650次浏览
小新客服
不知道什么时候,保险在大家的眼里也开始变得有浪漫气息了。从某宝推出恋爱保险后,更是将保险推到了更多情侣眼中,所以就有了给男朋友买保险,却保险公司被拒绝理赔?那是为什么呢?本文对此做出了详细的解释说明。

 

先来看一个现实生活中的案列:小周(女)和小王(男)是一对情侣,2015年小周以配偶的身份为小王投保了一份10万保额,带有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在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一栏写上了自己的名字。两年后小王因病去世了小周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

 

保险公司审核后却做出了拒赔的决定,理由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关系。小周对理赔结果不满意,便向法院上诉。直到2018年,二审法院终审认为:小周作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并且故意隐瞒和小王并非夫妻关系的事实,因此保险公司拒赔合理。

 

由此可以看出购买人身保险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必须具有利益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这个时候有人会想,如果给自己投保,指定男/女朋友为受益人这样应该可以了吧。这样如果自身发生不幸,还能给对方留一笔钱好好生活。一般情况下在购买意外险或者寿险的时候,都会涉及身故受益人的问题。身故受益人可以是法定也可以指定法定是按《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来定受益人,指定可以定某一人或多个人作为自己保单的受益人。

 

但在指定身故受益人的时候,虽然保险法并没有明确限制具体的范围和资格,但在实际生活中,许多保险公司都会要求身故受益人应当与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所以想要为男朋友或者女朋友购买保险,最快最合理合法合规的方法就是领证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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