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期定义:
等待期又称为“观察期”,主要指的是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即使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也不承担责任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就称为保险等待期。
设置保险等待期主要是防止投保人带病投保、骗取保费,也是为保证对其他健康体投保的公平性。
不同险种的等待期时间:
1.意外险:由于意外事故无法预测,意外险一般不设置等待期,但需注意保险保障开始生效的时间。
2.重疾险、寿险:重疾险和寿险的保障期限长、保障较高,等待期也较长,一般重疾险和寿险的等待期分为90天、120天、180天等,具体多久要看保险合同规定。
3.医疗险:医疗险大多是短期险,但也是有等待期的,只是比较短而已,一般医疗险的等待期为30天或60天,具体要看保险合同约定。
等待期内出险怎么办?
根据等待期的定义,在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一般都是不承担责任的,但也有例外,不同险种的理赔条件不同,等待期内出险所对应的理赔和保障也会有变化,我们一个一个险种来看。
1.意外险:
由于意外险是没有等待期的,所以只要合同已经生效,出险就可以得到赔付。
2.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有一个情况例外,即身故原因。
如果在等待期内是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无法获得赔付,并且合同终止,退还已交的保费;如果是因意外身故,则可以正常获得赔付。
3.医疗险:
医疗险在等待期内生病无法获赔的,不过保单依有效,等待期过去后,若再生病就可以得到赔偿了。
4.重疾险:
重疾险是以重疾保障为主体的险种,有时会附加轻症保障,有时会附加身故保障,因而在等待期内若出险,处理方法也不太一样:
(1)返还保费,保险合同终止,保障终止:
通常情况下,在等待期内出险(重疾/轻症),无论事前是否知情,保险公司都不会承担责任,且会返还已交保费,终止保险合同。
对于被保险人而言,再买重疾险通过健康告知的可能性也很小,基本上重疾险就买不了了。
(2)轻症保障终止,其它重疾保障仍有效:
包含轻症责任的重疾险,若在等待期内确诊患上轻症,不赔付,不过也就是附加险合同失效,主合同仍然有效,即其他保障依旧有效。
(3)退还现金价值,合同终止:
少数重疾险在等待期内出险(重疾/轻症),只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的,然后合同终止,这种处理方式并不友好,因为都知道保单的现金价值比保费要低很多。
具体等待期出险处理方式,不同保险公司也不同,还是以保险公司约定的保险合同为准,投保人在投保时也要注意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