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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附加永康提前给付重疾险,可以用保单贷款?

2021-03-24366次浏览
小新客服
百年附加永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是由百年人寿推出的一款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为保险人提供60种重疾保障,其投保年龄为出生满28天-65周岁,等待期为90天。

一、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

 

被保人在等待期满后在百年人寿认可的医院里首次确诊为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赔付100%基本保额。且主合同的基本保额按照给付本附加险的基本保额等额减少,主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和保单上写明的保险费、现金价值等都按照减少后的基本保额来确定。若主合同的基本保额减少为零时,主合同效力终止。

 

另外,由于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被保人罹患重疾的情况不受等待期限制。

 

二、健康告知未如实告知,什么情况保险公司还是承担责任?

 

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实际上是有权解除该附加险合同的,但是以下情况不可解除:

 

1、该解除权自保险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经过30日如若不行使,那么便不可解除了。

 

2、自百年附加永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正式成立之日起超过了2年,保险公司便不能够再解除合同,当出险时保险公司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3、若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就已经知道了未履行如实告知情况,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出险时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其他权益

 

1、保单转换权

 

自该附加险等待期满后至保险期间届满之前的2年止,投保人可以申请将合同转换为百年人寿所约定的终身寿险合同。

 

2、保单贷款

 

若本附加险有效且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向百年人寿书面申请贷款,其贷款金额上限为申请时现金价值净额的80%

 

另外,每次申请的贷款金额不可以低于该次申请时百年人寿规定的最低额,且每次贷款期都不能超过6个月。贷款利率是按照该附加险合同中所约定的利率来计算,投保人可以全部或部分偿还贷款本息。

 

需要注意一点,如果投保人没有还上的贷款本息以及其他各项欠款,总计达到了合同的现金价值,那么从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终止。

 

3、减额交清

 

若投保人决定不再缴纳续期保费,投保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百年人寿申请办理减额交清,百年人寿会按照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尚未偿还的各项欠款之后的余额,作为一次性缴清的保费,重新计算合同的基本保额。在减额交清后,后续保费不用再缴纳,保障依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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