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下午,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商务部参加两岸投保协议商谈的成员,邀请全国台企联主要成员和部分台协会长、台湾工商团体和大企业代表共30余人交流座谈,就大陆台商十分关注的两岸投保协议交换意见。
与会台商积极发言,提出建议。他们表示,两岸投保协议是两岸企业的共同需要,是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生效后商谈的第一个后续单项协议,具有示范意义,对促进和保护双方投资有重要作用。他们希望协议能在征收和补偿、人身安全、投资争端解决等问题上有积极的表述并尽快签署。
大陆参与商谈的人员在介绍了两岸投保协议协商情况,并认真听取台商建议后表示,大陆一直高度重视台商意见,与台商面对面沟通,对推动商谈有很大帮助。大陆方面愿意尽最大努力回应台商关切,在既尊重通行规则和惯例,又考虑双方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为促进和保护双方投资构建具有两岸特色的投保机制。
两岸投保协议是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协商的一项重要内容。去年9月框架协议生效后,通过两会安排,双方就建立投资保障机制、提高投资相关规定的透明度、逐步减少双方相互投资限制、促进投资便利化等事项充分交换意见,取得了一定进展。两会已将两岸投保协议列为第七次商谈会谈协商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