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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座谈会在北京举行 协商两岸投保协议

2012-05-20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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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商务部邀请全国台企联主要成员和部分台协会长、台湾工商团体和大企业代表共30余人交流座谈,就两岸签署投保协议进行商定。

1月14日下午,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商务部参加两岸投保协议商谈的成员,邀请全国台企联主要成员和部分台协会长、台湾工商团体和大企业代表共30余人交流座谈,就大陆台商十分关注的两岸投保协议交换意见。

与会台商积极发言,提出建议。他们表示,两岸投保协议是两岸企业的共同需要,是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生效后商谈的第一个后续单项协议,具有示范意义,对促进和保护双方投资有重要作用。他们希望协议能在征收和补偿、人身安全、投资争端解决等问题上有积极的表述并尽快签署。

大陆参与商谈的人员在介绍了两岸投保协议协商情况,并认真听取台商建议后表示,大陆一直高度重视台商意见,与台商面对面沟通,对推动商谈有很大帮助。大陆方面愿意尽最大努力回应台商关切,在既尊重通行规则和惯例,又考虑双方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为促进和保护双方投资构建具有两岸特色的投保机制。

两岸投保协议是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协商的一项重要内容。去年9月框架协议生效后,通过两会安排,双方就建立投资保障机制、提高投资相关规定的透明度、逐步减少双方相互投资限制、促进投资便利化等事项充分交换意见,取得了一定进展。两会已将两岸投保协议列为第七次商谈会谈协商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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