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曾先生通过某银行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分红险产品,趸缴保费600万元,期间曾办理保单借款490余万元,产生贷款利息30余万元,后因退保时无法与保险公司达成一致而产生纠纷。调解委员会接到曾先生的调解申请后,经与该保险公司确认,当事双方均同意调解。
该案件由首席调解员文力建律师主持调解,调解员张民与刘冬参与配合。调解员们在听取纠纷双方的陈述后了解到,曾先生投保之初并非是想获得保险保障, 而是想通过购买保险达到其提高信贷额度的目的。当获知保单质押贷款利息高达30余万元,办理退保保费将损失70余万元,曾先生对此表示无法接受,并多次要 求全额退保。保险公司核实后告知曾先生,保险合同承保过程无瑕疵,销售过程完全合法合规,无法满足客户全额退保的诉求。
对于这种情况,解调员告知曾先生, 保险消费者在投保时,应当以能够获得保险保障和保险收益为目的,如果掺杂太多其他目的,可能要承担着许多对自身不利的风险;同时提示保险公司,承保过程中 应当更加关注投保人的投保需求和投保目的,特别是对大额保单的承保更应当尽到关注义务,以防范各种经营风险的发生。经过4小时的面对面沟通协调,双方最终 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员建议,握手言和,签署调解协议。至此,一起标的金额巨大的疑难案件得以有效解决。
新一站保险网提醒大家:每一款产品都有其保险条款,我们在投保之前需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免责部分,也就是后期如果需要理赔保险公司可以拒赔的。尤其是理财险一类,可以作抵押的保险,签字之前需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