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发生《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劳办[1999]72号和《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甲类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劳社[2000]442号)所列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程序
填写《龙岩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缴存单位提出核实意见并盖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承办银行复核并支付相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