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医保特殊慢性病待遇复检已结束,部分参保患者错过复检,按规定将无法继续享受待遇。市医保中心考虑到错过复检患者的诉求,从今天起,错过复检的参保人员可继续到指定的复检医院补检(见下表)。
参加漏检复检的患者是指2007年、2009年和2011年开始享受慢性病待遇至今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取得医保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每季度可获得450元或600元补贴,待遇期为两年,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降低。按规定,两年后,这部分人员必须参加复检,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享受待遇。此外,已经复检的参保人员如果对复检结果有异议,可于今明两天到原复检医院填写《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鉴定复检表》,申请重新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