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以来报道的“上海车险市场违规现象”调查系列稿件,引发监管部门的重视。据知情人士昨日透露,上海保险同业公会就此听取各公司意见,在已有车险自律公约基础上,拟定了补充条款。
目前,补充条款已经成文,并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下发到沪上各财险公司。从本报昨日独家获悉的意见稿来看,补充条款主要涉及“实行商业车险手续费费率差异化”、“调整车险优惠系数使用范围”、“引入第三方检查机构”等三大重要方面。
五个手续费差异化方案
本报之前报道中曾提及沪上中小财险公司联名提议修改手续费“一刀切”的自律规定,而采取差异化的(只涉及商业车险)手续费。旨在确保中小公司拥有一定竞争优势。
上述意见已被提上日程。本报记者在补充条款中发现,保险同业公会共拟定了五个差异化方案,征求各家意见。“我们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方案,或者不选即维持目前15%的标准。”沪上一家财险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第一个方案简单易懂,即人保、太保、平安这财险三巨头手续费上限实行13%,其余公司实行目前15%的标准。
剩余四个方案与各公司2010年车险综合成本率、车险市场份额、公司经营年限等三个指标挂钩。与综合成本率挂钩,意在控制财险公司在牺牲利润情况下盲目拓展业务,而设置市场份额与经营年限两个指标旨在区分新老、大小公司。
据记者走访了解,大多数财险公司愿意接受第一种方案,因此方案降低了全行业的手续费标准,有助于提高各家的车险承保利润;而新成立且规模较小的财险公司,看法并不统一。
续保优惠扩至所有公司
补充条款中的另一大亮点是:调整车险优惠系数的使用范围,即将“客户忠诚度”(续保)费率调整系数的使用扩大至所有在沪财险公司。
具体来说,就是客户在商业车险到期前,在上海任何一家车险公司投保第二年车险的,均可视为“续保”,享受“客户忠诚度”(续保)费率调整系数。过去,客户只有继续投保同一家车险公司才能享受续保优惠。这一调整对于广大车主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
另外,为防止手续费违规现象蔓延,补充条款明确并增加了对手续费违规手段的定义,并严令禁止。
同时,将加大检查力度,对市场反映较为集中和在自律中发现问题并有一定依据的公司,将聘请第三方检查机构对其进行全面、重点检查;检查费用由违规公司承担;对于在检查中发现有行业自律违约现象的,按规定扣除违约保证金和在业内实施通报并按其违约程度和频度决定是否上报监管部门,提请监管部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