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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改革双向刺激保险公司谋求新发展

2013-11-04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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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险费率改革政策实施对保险公司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改革将有效激发保险新需求,为保险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另一方面费率改革也增加了保险企业的竞争力,保险公司要想谋求新发展,及时更新改革也势在必行。

人身险费率改革政策实施后,传统保障型产品的价格优势更加突出,将有效激发消费者的保险保障需求,有力推动传统保障型业务的发展,并为保险企业实施转型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将助力寿险业突破调整期发展瓶颈。同时,改革将促使保险公司充分发挥经营自主权,在经营管理方面更加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不断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创新产品和改善服务,提高对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视程度,增强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当然,改革在给行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对寿险公司的产品服务、风险管理、投资运用等方面提出较大挑战。必须有效提升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风险管理及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才能适应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大势。

人身险费率改革政策的实施将倒逼保险公司转型发展,有可能改变市场竞争格局,一些具备先行优势的保险公司,可能会以此次改革为机遇加速规模发展,国际上就有这样的先例。以德国为例,1994年之前,市场呈现出垄断程度比较高的情况,寿险公司有120家,但前4家市场份额高达43%。1994年费率市场化改革后,市场优胜劣汰,竞争程度提高,到2008年寿险公司减少到99家,前4家的份额降低到了21%。同时,改革也有效推动了寿险产品创新,丰富了市场的险种,形成了多元化的渠道发展格局。

从寿险公司的营运模式来看,人身险费率政策改革将推动寿险公司转变经营模式,通过新技术的应用,将公司的前、中、后台高度融合,缩短前端与后端的距离,更加注重客户需求和客户体验,从以销售为中心向以服务为中心转变,产品从同质化向差异化转变、向注重客户需求转变。同时,改革将推动寿险公司的盈利模式由一元向多元转型,倒逼寿险公司加快提升产品服务创新能力、承保风险管理能力和资产负债能力。

从提升承保风险管理能力方面,我们注意到,美国最近20年寿险分析案例得出一个结论:寿险公司的业绩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完全由投资能力决定,承保风险管理能力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

费率改革对保险公司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改革将有效激发保险新需求,为保险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另一方面费率改革也增加了保险企业的竞争力,保险公司要想谋求新发展,及时更新改革也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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