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医保管理部门在进行调查后澄清,医保配药并无“定额上限”之说

2014-09-173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2014年春我父亲患重病第一次报销后第二次又报销5万... 答:一共可以报销三部分 第一部分医保 第二部分大病 第三部分单位<br />问: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 答:正常来说,一次生育所花费的费用超过1万的不多,为了控制风险和乱收费滥用药,社保局需要对具体的费用项目进行审核,以确定这是合理且必须的花费。 在这样的指导精神下,所以会有这样的规定。<br />问:北京医保门诊已经够上限2万,目前在急诊住院,医生... 答:不可能的 最高就是2万 不可能再报的<br />

据《东方早报》报道,部分医院限定门诊配药金额、少数医生要求医保开药须加挂自费号、部分医院擅自限定住院时间……近期不断有市民向本市医保管理部门反映本人或其家属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时受诸多不合理限制。昨天,早报记者从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医保管理部门在进行调查后澄清,医保配药并无“定额上限”之说。

  现象一:限定门诊配药金额

  市民沈先生的家人患精神分裂症,需长期服用药物。以往就诊时,医生开一到两周的用量,但最近一次就医仅开了两天半的用量。病人无奈频繁往返,徒增了挂号费支出。

  现象二:医保开药须加挂自费号

  市民刘女士反映其在本市某家三级医院就医,用医保卡挂了某个专家门诊号。就诊时,该专家只给病人开了一周的中药用量。病人提出因路途远、交通不便,能否在规定的范围内多开两周的用量,该专家同意了,但提出要病人以他人的名义再自费挂两个专家号。后经医保管理部门查实,这位专家对其他需开药量超过一周的病人都如法炮制。

  现象三:医院限定住院时间

  叶先生因肺癌并发肺部感染、褥疮,在甲医院住院。两周后甲医院要求其必须出院,理由是住院两周已用完医保“定额限制”。万般无奈下,他被迫转院至医生为其联系好的乙医院继续治疗,又过了两周,乙院以同样理由又将其转至甲院。每次入院都被要求做全身检查。

  应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对此,市医疗保险办公室解释,“为保障医保基金使用的安全、平衡和发挥最大效率,市医保管理部门对各医保定点医院确有总额预算管理,但对参保病人在就医环节上历来要求定点医院因病施治、规范医疗、合理检查用药。”本市医保管理部门郑重指出,“医保基金是有限的公共基金,合理控制和使用医保基金,杜绝浪费,关乎全体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

  据医保专家介绍,部分医院规定门诊医生一次开药不得超过一定的金额,而部分医院用限制配药额度的办法人为增加了病人就诊次数,借此造成医院工作量逐年上升的假象。

  个别门诊专家要求病人多挂号,主要是为了应付医院的绩效考核,用自费号来增加门诊就诊人次,在数据上造成门诊次均费用低的假象。以医保“定额限制”之说为由,要求住院病人转院纯属无稽之谈。在病人因被迫转院增加费用的同时,医保基金同样增加了支出。部分医院通过这些手段降低平均住院日、均次费用,既能应付上级考核,又能增加床位周转率,以获取更多效益。

  医保管理部门澄清,医保并无“定额限制”之说,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坚持公益性,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切实降低市民的医疗费用支出,要杜绝简单规定每人次配药限额或住院期限的不合理现象。医保管理部门也将联合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