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经国务院授权、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方案》,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
《试点方案》规定,除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外,增加以下三类适用对象:一是本省户籍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二是依法参加本省失业保险的在职劳动者;三是依法参加本省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和失业人员均可以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今年初,原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通知,出台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向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支付稳岗补贴、并允许其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组合措施。该项政策的执行期限将延续到2010年底。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金融危机影响下,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和促进就业的企业,无论国有、集体,还是民营、外资,只要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符合有关条件的均可以申请领取包括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以及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在内的稳岗补贴。